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
自由经济示范区的规划内容是在自由化、国际化与前瞻性的核心理念下,大幅度松绑物流、人流、金流,信息流及知识流的各项限制,打造便利的经商环境,落实市场开放,并规划发展具有前瞻性。示范区将采两阶段进行推动。第一阶段(特别条例公布前)规划以现行自由港区为核心,结合邻近园区同步推动,做法上仅需修改行政法规者优先办理,并同步研订「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」,待特别条例通过公布后,即展开第二阶段的示范区推动工作。
在推动做法上,将以「高附加价值的高端服务业为主,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制造业为辅」为原则,发展智慧运筹、国际医疗、农业加值等经济活动。此外,并以「突破法规框架,创新管理机制」之原则,研提相关具体措施。目前示范区第一阶段将透过行政法规松绑解除限制,促进人员、商品、资金与信息的自由流动
主要包括:
² 放宽外国专业人士来台工作及短期进出限制
² 放宽自由港区业者委外加工之关务限制
² 放宽农业及非都市土地使用之限制
示范区域规划
1. 自由贸易港区 7 处 (含安平港)
2. 农业生技园区 1 处
3. 产业合作规划以「前店后厂」方式推动
4. 国际医疗优先于国际机场及港埠设置国际医疗服务中心
着重产业重点
1. 智慧运筹:
² 创新关务机制:运用电子化技术,整合产业链信息及关务平台;简化委外加 工与检测维修之审验机制,大幅放宽关务限制;开放承揽业者从事多国拆并柜业务
² 提供最佳物流服务:建置共享云平台,整合产业链信息(B2B),提供业者效益最大之物流方案
2. 国际医疗
吸引国际人士来台接受健检、医美或重症治疗等医疗服务,并透过观光等异业结合扩大效益
² 简化来台手续:放宽外(陆)籍人士入台签(许可)证申办手续及对象;结合政府部门多元营销管道(电视、网络、广告等)强化品牌
² 营造友善环境:于国际机场或港埠内设置国际医疗服务中心,鼓励国内医疗、旅行社等业者与商务中心合作
3. 农业加值
将农业从「农产品」扩大为「价值链」,善用台湾农业技术,致力产品创新加值,营销国际
² 建立契作关系:辅导区内业者与区外生产者建立契作关系,提高农民收益
² 完善基础建设:扩大农业生技园区面积,放宽进驻业别
² 推动农技商品化:协助业者整合境外原料品种、栽培(养殖)技术、资材设备
4. 产业合作
藉由示范区良好环境,鼓励企业引进先进国家之关键技术、智财或资金,促成跨国合作
² 发展整合型产业:吸引国际智财管理公司、国际系统整合服务公司投资或合资,协助企业取得前瞻技术或订定智财营运策略;建立「新兴产品检测验证平台」
² 建立跨国产业合作:运用国发基金与技术先进国创投业者筹设产业合作基金;运用优惠措施鼓励跨国合作
5. 其他
在特别条例立法通过前,均为示范区第一阶段,经检讨后具发展潜力之产业,可随时纳入,不限前述4类产业活动(即为4+N)
² 示范区已规划将金融服务业(财富与资产管理)纳入
² 依据自由经济示范区理念,以虚拟方式,透过业务与监管分级,鼓励符合资格之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商品,先行先试,为更开放的市场做准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