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类零售许可证
介绍及功能
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是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加强酒类生产和流通管理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维护生产者、经营者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而根据《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》颁发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许可凭证。这种许可证不得伪造、租借、买卖和涂改。
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是由省酒类专卖管理部门统一印制,是经营酒类零售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凭证,有了这张合法凭证,企业才能正常运营,经营过程中所受权益才能得到合法保护。
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申办资格
从事酒类零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,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,然后才能向所在地县以上酒类专卖管理部门申领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。
申请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的企业或个人需要满足如下条件:
- 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、合伙企业或个体户;
- 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、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,符合有关规定;
-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;
-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;
- 有一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;
- 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哪些企业需要申请
随着市场机制的改革,市场经济的越来越规范化,法律体制以及酒类监管体制的越来越健全化,对于想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酒类零售的企业来说,必须先申办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,否则将寸步难行。汇致国际具有专业人才,能说明客户企业,简化审批程序,避免繁琐作业流程,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等等。
哪些企业需要申请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:
- 从事经营白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黄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啤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葡萄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果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配制酒零售的企业
- 从事经营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乙醇饮料零售的企业